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9-11-10
股票简称:南京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09--02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29日发出,会议一致通过审议议案。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闵铁军先生、陈章龙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瑜女士、陈益平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目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为十名。经股东单位推荐,本次董事会决议:选举徐德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德健,男,1963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钟山水泥厂生产科科长、副厂长、南京市投资公司原材料分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此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缓解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周转的压力,本次董事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借款,具体内容如下:

  1、为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借款;

  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注册地址:新浦解放中路56号,法定代表人:祝义材,经营范围主要是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钟表、照像器材、家用电器、文化、体育用品等销售;注册资本1428万元,本公司持股占注册资本的80.2%。

  该子公司是本公司实施百货连锁战略,进入连云港零售商业领域的百货连锁门店,为解决子公司整体重装改造、品牌引进整合所面临的资金压力,从而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该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1500万元的借款资金,借款期限自2009年1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借款期间本公司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此借款需双方签署借款协议后生效。

  2、为控股子公司洛阳中央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借款;

  洛阳中央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注册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87号,法定代表人:王钧,经营范围主要是日用百货、文体体育用品、钟表、照像器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等销售;注册资本3500万元,本公司持股占注册资本的85%。

  该子公司是本公司实施百货连锁战略,进入洛阳零售商业领域的百货连锁门店,为解决子公司因购买营业用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后所面临的资金压力,2009年3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向该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6800万元的借款资金,借款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目前借款期限将要到期,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继续向该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6800万元的借款资金,借款期限顺延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借款期间本公司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此借款需双方签署借款协议后生效。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9年11月25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09年11月27日9:30-17:00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到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公司八楼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出席会议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

  邮政编码:210005

  联系人:官国宝

  联系电话:025-84717725

  传真:025-84722766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表决情况

  序 号 内 容 表决结果

  一 关于增补徐德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 逐项表决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为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为子公司济宁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栏,如同意请在"表决结果"栏内画√,或写明"同意";如反对请在"表决结果"栏内画×,或写明"反对";如弃权可不作任何记号或请在"表决结果"栏内写明"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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